臺大校園網路IP管理

主旨:臺大校園網路使用一段數量固定(Class B)之IP位址,近年來由於網路快速發展,需要上網的設備數量大幅增加,導致IP位址資源需求大增。
為讓所有欲申請IP位址之單位有一可遵循原則,同時也避免浪費寶貴的IP位址資源,特定下列申請管理辦法:

  1. 本校網路IP位址係以提供臺大校內各系所與單位教學研究、辦理公務及學生宿舍使用。
  2. 臺大校內各系所單位IP位址之使用管理,須遵行本規則以下各項規定。
  3. 第一次申請IP位址由網路負責人代為填寫相關申請表格(如表一)及附上規劃之IP分配方式。
  4. 各單位學年中若網路負責人發生更換,亦須自行至系所單位資料登錄系統或聯繫本中心更換負責人資料,並請內部確實交接工作,以利網路維護。
  5. 臺大校內各單位IP位址之使用管理責任,由該系所單位網路負責人完全負責。
  6. 臺大校內各單位IP位址發放給使用者後,一經網路卡(MAC Address) 及IP 位址註冊後,除重新向網路負責人登錄外,不得自行更換或非法使用別人IP。
  7. 臺大校內各系所單位網路負責人須記錄各IP位址之使用者資料,各負責人須善盡宣導及管理之職責。
  8. 各單位已經註冊之IP位址的使用者,若涉及違反法律及校規或影響校譽之用途,既經他人舉發且查明屬實,除對該使用者暫停使用IP位址且將相關資料彙送校方依規處理。
  9. 各單位負責人視需要,於IP 位址數量不足時,備妥並彙總已發放IP位址之資料,並預估所需數量及用途,向計資中心提出申請。
  10. 各單位申請新IP網段需檢討原有IP使用情況:若部份人員由原單位空間遷移到新空間,需整理原使用IP網段,切割部份移至新單位使用;如擴增人員將於新單位工作,需提出人員擴編核准文件,作為分配新IP網段之依據。
  11. 各單位內部IP位址分配,除了需提供外界存取之伺服器之外,其餘個人使用或公共使用電腦儘量以設定虛擬IP位址為原則。
  12. 新設單位申請時,請附教職員生人數,研究中心及實驗室請附計畫核准清單;IP分配以每間研究室(包含教授辦公室)一個IP為原則,若架設伺服器需額外公共IP則需向網管申請,登記使用地點、負責人、及用途。
  13. 行政單位及研究中心由一級單位申請,教學單位以一、二級單位申請。
  14. 各單位既有IP位址之平均使用率低於分配量二分之一者,本中心有權根據該單位之實際需求收回多餘之IP位址。

IP位址申請注意事項:

  1. 無須自校外連線之設備,如監視器、環控設備等物聯網設備,為了節省IP位址資源設備安全考量,請盡量使用虛擬IP位址。相關需求請洽計資中心網路組。
  2. IP位址申請以一二級單位名義提出,若個別實驗室/辦公室有IP位址需求,請先聯繫各單位網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