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疑似侵害智慧財產權處理程序
九十七年七月三十日
計資中心資訊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
疑似侵害智財權事件E-mail檢舉之處理流程說明:
(1)
接獲外部組織疑似侵權事件通知。
(2)
立即限制疑似侵權主機之網路使用。
(3)
以email通知被檢舉IP位址所屬網管人員。
(4)
網管人員通知被檢舉IP使用者立即清除侵權作品,並親至計資中心說明。
(5)
教學行政區:以公文通知系所(單位)辦公室,與系所屬學院院長(或單位一級主管)處理。如使用者為學生,請學生之導師宣導尊重智財權的重要性。
宿舍區:以公文通知學生本人、宿舍輔導員、住宿服務組、以及學生所屬系所辦公室,並請宿舍輔導員以及導師宣導尊重智財權的重要性。學生本人必須於公文上簽名,表示已接獲學校通知。
(6)
疑似侵權之使用者必須親至計資中心說明,並填寫「聲明書」保證不再非法下載受智財權保護之作品。資安承辦人向該使用者宣導尊重智財權之重要性,以及未來可能面臨之法律責任。
(7)
如果疑似侵權使用者為重複被檢舉,情節重大者依相關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