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peer to peer)利用點對點分散式網路架構傳輸型態進行網路資源分享,下載檔案的同時也提供他人下載檔案。常見的p2p軟體如BTEmuleEzpeerKazzaeDonkey等。

 

 基於不需中間伺服器和傳輸快速的便利性,P2P成為抓取網路資訊的利器,不過如果使用者任意在網路上大量交換受著作權法保護且未經授權之文章、圖片、音樂、影片等資料,是侵害著作財產權人之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31.asp 的行為。

如果著作財產權人提出刑、民事訴訟,侵害著作權者就得面臨刑事處罰、負擔損害賠償;當侵權行為是意圖營利而製造或販賣、贈送盜版光碟者,更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至於網站管理者如BBS版版主,也需注意站內是否有人張貼廣告提供侵害著作權之服務,發現有非法的廣告應盡快刪除相關資訊,避免成為侵害著作權的共犯。

 

如果本校有人利用校園網路使用P2P下載未授權檔案,經國內外反侵權團體投訴,基於計資中心不具司法調查權,無法確認指控是否屬實,現階段處理方式為轉知工作。由於網路搜證技術已改進,檢舉組織不必開搜索票搜索電腦,只要透過網路就可以搜集證據,證明某個IP在某個時間侵害著作財產權,就有足夠的罪證,再加上我國刑法已修正,侵犯智財權不僅需負擔侵權標的物價值乘次數再乘五百倍的民事賠償,當事人還須面對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