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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網卡借用管理規則:
- 借用無線網卡資格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於學期中向計資中心109室諮詢櫃檯(電話3366-5023)(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30)申請借用手續,寒暑假期間為(上午09:00-11:30)以校方所核定之證件確認身分後即可。
- 辦理借用網卡時,計資中心人員必須當場測試無線網路卡是否能正常運作,正常運作無誤後,再交給借用者。
- 當借用完畢,借用者需至帳號室辦理歸還手續,並且由計資中心人員測試網路卡正常後,立即利用IC卡刷卡解除借用手續。
- 借用無線網路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一但所借用之網卡發生網路違規事件,停止借用無線網路卡之權利一學期。
- 當歸還無線網路卡,發現無法正常運作時,計資中心有權要求借用者賠償同等金額或相同產品,損壞之無線網路卡則歸借用者所有。
- 本校教職員工生借用無線網路卡之期限不得超過3日,逾期歸還者,每逾期一日,罰款新台幣拾元整。 其計算方式如下:
- 以到期日之次日算起,不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 到期日若遇休假日,以下一個工作日為到期日。
- 逾期罰款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 凡教職員工或學生離校時,應歸還無線網路卡,方准予辦理離校手續。
- 自備自有網卡者,可以直接透過「網路卡安裝說明」依序設定完畢後,利用計中的帳號及密碼成功登入使用。
- 使用無線網路卡時,請勿刻意磨損無線網路卡,並請愛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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